中嘉案確定撤案 NCC決議廢止原處分

中嘉案確定撤案 NCC決議廢止原處分2017/02/15


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
 
喧騰一時的近來最大美系外資投資中嘉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表示,10日接獲中嘉案申請人荷蘭商NHPEA公司提出撤案件,賣方也表達終止股權買賣,委員會今決議廢止投資申請原處分。
 
中嘉網路公司8日聲明指出,因中嘉案的審查過程延宕公司的營運規畫和發展,股東安博凱基金和美商摩根士丹利亞洲私募基金決議,啟動撤件相關程序。此舉引發外界關注遠傳以買公司債攜手與中嘉策略合作破局。
 
2015年7月,遠傳與MSPE Asia策略聯盟,投入台幣171億元間接入主中嘉網路,此舉形式以購買美國摩根士丹利亞洲私募基金所管理基金為本案所設之子公司發行的公司債,外界質疑遠傳以「以債作股」的手段,規避黨政軍條款。
 
NCC去年2月4日附加20項負擔許可中嘉案,外界反彈聲浪不斷,經過經濟部投審會以「疑似規避黨政軍條款」為由,退回NCC重新審議。
 
NCC今天決議廢止中嘉案日前的行政處分,NCC說明,該處分是NCC基於當時申請人規劃的多層次投資架構,依照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5條規定而作成。然而,NCC本屆委員會發現,本件交易合約重要關鍵的附件以及與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法律文件並未提具,原處分雖作成但尚有重要事實資料並未審酌,申請人也承認所指文件於原審查過程未經提具及審查,NCC依據《行政程序法》要求補齊相關交易文件,舉辦專家學者諮詢會議及聽證會,並深入檢視所有交易文件,力求周延,釐清實質投資關係。
 
在補件過程中,NCC則在今年2月10日接到投資申請人荷蘭商NHPEA公司提出撤案,以及賣方馬來西亞商Evergreen Jade及Goodwill Tower共同向NCC表達終止股權買賣的文件,由於原處分依據事實產生變化,NCC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4款規定,廢止前述針對申請人所作的行政處分,該處分從10日起失效。
 
另外,針對外界關注亞太董事長呂芳銘以個人資金入主TBC案。NCC表示,呂芳銘今天到會說明網路基礎建設、負債比改善細節等,承諾未來不會經營頻道,委員會決議將續行討論。NCC重申,每件媒體投資或併購案形成要件都不相同,不應一概而論,都會依照獨立精神審查。
 
文章轉載自匯流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