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頻道也需申請執照 最晚7月8日提出

購物頻道也需申請執照 最晚7月8日提出2016/04/07

蘋果日報/2016年04月06日 朱正庭/台北報導

隨著廣電三法修法通過,購物頻道也須申請衛星廣播執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表示,業者依法最晚要在7月8日前提出申設,NCC已擬定相關審查草案,預計近期會對外公告。
 
NCC表示,去年底包含衛星廣播電視法在內廣電三法修法通過,以往不需要申請衛星廣播執照的購物頻道,也必須申請執照並獲得通過後才能營運。不過,購物頻道等新納入規範管理的他類頻道節目,NCC給與半年緩衝期,業者必須在上述時間內提出申設案。
 
現行《衛廣法》第5條限制政黨、政府機關(構)及其相關團體不得投資廣電媒體的「黨政軍」條款,也將適用於購物頻道,包含富邦媒體科技旗下momo購物台,因大股東為台灣大哥大而首當其衝,其他購物台因股東等公開上市,也有相同風險。
 
NCC表示,「黨政軍」條款在實務上確實有窒礙難行和處罰被投資者的不合理狀況,原本在這次廣電三法修法時想要鬆綁此條文,但最終立院並沒有通過此條文,因此現行購物頻道也需遵照此規定。NCC說,已擬定「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審查辦法草案」,並排定審議議程,通過後將對外公告,屆時歡迎業者參與草案公開說明會,瞭解如何加速通過申設及雙向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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