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審併購案 詹婷怡:需符3大原則

NCC審併購案 詹婷怡:需符3大原則2016/04/25

2016/04/24  中央社記者鍾榮峰

資策會科法所所長詹婷怡被提名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對於審議媒體併購案,詹婷怡表示,需符合國家安全、言論自由、文化多樣性3大原則。

部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任期將於7月31日屆滿,準行政院長林全辦公室22日表示,新政府建議提名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長詹婷怡為主任委員。

詹婷怡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專訪,雖然她有點感冒,聲音沙啞,不過仍爽朗地接受採訪。

談到數位匯流產業,詹婷怡表示,數位匯流的概念與想法已經喊了10多年,數位匯流的內涵和定義不斷轉變進化中,從早期整合電信、有線電視、網路平台等基礎建設(infrastructure)為核心的數位匯流,到目前內容、服務和營運模式的數位匯流。

詹婷怡指出,數位匯流不是為「科技」而「科技」,也不應該是為了「匯流」而「匯流」。

她表示,數位匯流的基礎和科技環境,是讓大家可以接觸到更多元豐富的內容、享有更多言論自由表達的空間、呈現更多元化的價值。

她認為,數位匯流的便利服務和規管措施,應該要朝彰顯上述內容與價值的方向前進。

談到反媒體壟斷法,詹婷怡表示,反媒體壟斷法之所以應該被關注,在於媒體壟斷可能影響言論自由的表達以及多元價值的體現,未來希望讓媒體和數位匯流產業環境可以更自由、可以呈現不同內容,這應該是最基本的態度。

對於中嘉轉售案和東森電視股權交易案,詹婷怡表示,相關個案細節目前不方便評論。

對於媒體併購案,詹婷怡提出需符合國家安全、言論自由、以及文化多樣性等 3大原則。她指出,相關原則在反媒體壟斷法草案中都有呈現。

談到部分媒體僅用行車紀錄器、監視器或網路視訊短片當作新聞內容素材、或是過分追求點閱率和收視率的現象,詹婷怡表示,媒體本身自律相當重要的一環,這部分無法都靠外在規範。

詹婷怡說,對於點閱率或是收視率的問題,媒體產業應該也很「抓狂」,好像陷入「惡性循環」,似乎逃不掉這個「魔咒」。

詹婷怡建議,如何創造可營利又能提升品質的獲利模式,讓媒體產業形成正向循環,跳脫「魔咒」,相關細節可能還要再思考,看大家如何來解決。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604240140-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