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三法》修正案 立委籲延長購物頻道請照期限

《廣電三法》修正案 立委籲延長購物頻道請照期限2016/05/10

蘋果電子/2016年05月09日/戴安瑋/台北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午審查《衛星廣播電視法第64條委員修正提案》等三案,立委鄭寶清、陳歐珀等人表示,立法院去年審議通過《廣電三法》修正案後,發現新修正的該法有疏漏,規定購物頻道業者,需在法修正後半年內,申請到衛星頻道執照,但該執照申請不易,期限即將於7月8日到期。

 
此外,他們說,立法院修該法時又未鬆綁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以致購物頻道只要有黨政軍購買其股票達一成,即無法取得頻道資格,以致到現在還沒有一個購物頻道申請到衛星頻道執照,此情形將導致4萬多名購物台員工失業。他們今提案再次修正《廣電三法》部份條文,將購物頻道及地方頻道需在半年內申請到衛星頻道執照的期限,從半年延至2年或4年。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石世豪表示,NCC在《廣電三法》修正案審議通過後,與購物頻道業者溝通,請業者速轉型,但業者無法轉型。他並說,購物頻道只要不涉及新聞、節目製播,是單純的商業行為,應可不適用黨政軍條款,但一旦開放又等於幫黨政軍開了一個口,將面臨很大的壓力,要解決此問題,仍須透過修法解決,但修法需要時間,半年期限又將於7月8日到期,確實須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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