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廣法64條修正案過關,富邦momo購物台危機解除

衛廣法64條修正案過關,富邦momo購物台危機解除2016/10/26


匯流新聞網記者/藍立晴綜合報導
 
上週五(10月21日),被外界稱為「富邦條款」的衛廣法64條,在立法院開大門,完全無人阻擋下,順利的在立法院過關了,富邦集團旗下「momo購物台」換照從六個月拉長到兩年,購物頻道下架危機暫時解除。
 
衛廣法64條修正案,是由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陳歐珀於第九屆第一會期提出,在NCC前任主委石世豪於5月9日交通委員會審查時,同意將原規定購物頻道須於6個月內提出申請頻道,放寬為兩年。
 
衛廣法64條問題,來自於去年12月18日完成廣電三法修正案後,將購物頻道納管,由原本的「廣告頻道」不需申請執照,變成需申請衛星廣播電視執照的「衛星電視頻道」,且須於六個月內提出申請;此條款原本是搭配「放寬黨政軍條款」之配套,但黨政軍條款因故未放寬,導致富邦集團旗下momo購物台,因有黨政軍持股,而面臨無法取得衛星電視執照的困境。
 
匯流新聞網:〈廣電三法修半套快沒電視購物看了〉
 
一個年初才公布的新法案,不到一年內就需要再修法,顯示台灣立法過程品質之低落;本報4月12日社論〈荒腔走板的廣電三法修法〉,也曾對此提出批評;廣電三法修法被前任主委石世豪視為任內重大政績,但如此低落之修法品質,石前主委也須負最大之責任。
 
匯流新聞網:〈荒腔走板的廣電三法修法〉
 
本次衛廣法64條放寬申請期限,民進黨立委陳歐珀原始提案由六個月延長至四年,主要目的是希望於此期間內,可以解決黨政軍條款的放寬,但NCC認為「4年期間皆處於經營者不明之狀態,若其播出之內容有違反相關法令規定,恐造成法律秩序之空窗期,並且對其他依法取得衛星廣播電視執照之業者而言,亦有管制不齊一之題」。因此最終協商後,改為兩年內提出申請。

陳歐珀表示,購物頻道原本無須申請執照,內容不涉及節目產製,是專以促銷商品或服務的商業性質廣告頻道,與黨政軍退出媒體所欲適用的對象有別,因此提案修法放寬。
 
事實上,購物頻道的申請執照危機,早已經暫時解除,在今年七月中六個月的申請期限截止內,富邦momo購物就委由凱擘旗下陽明山有線電視申請購物執照,透過未來雙方再進行業務合作,避開黨政軍條款規範;且在申請期限內,每一個購物頻道都提出了申請,並沒有哪一個購物台因此被綁住而無法提出申請;但立法院仍急於修改衛廣法64條,並快速通過,也不免被外界譏為替特定財團「開大門」、「量身修法」。
 
匯流新聞網:〈電視購物頻道解除下架危機業者2天內申請換照〉
匯流新聞網:〈購物台下架危機解套?NCC駁斥圖利財團〉
 
這場廣電三法修法大戰,最終總算是塵埃落定,不過一路走來荒腔走板的修法過程,已凸顯了台灣多年以來低落的修法品質,未來如何修訂出有品質,符合產業需求的數位匯流相關法規,有賴新一屆的NCC委員之努力。

新聞照來源:CNEWS

文章轉載自匯流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