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數科:買東森電視完全合法

台數科:買東森電視完全合法2016/11/18


匯流新聞網記者/藍立晴綜合報導
 
國內第四大有線電視系統商台灣數位光訊科技(台數科)宣布砸下111.24億元,透過其持股100%子公司鑫隆多媒體,向凱雷投資集團旗下子公司購買其投資公司的股權,間接持有東森電視股權65%,砸下市場震撼彈,隨後引起如資金來源等討論,日前更是有一群自稱台數科小股東對此交易案有不同意見,大動作召開記者會質疑此交易案。
 
匯流新聞網:〈小股東爆台數科買東森電視內幕?台數科:與事實不符〉
 
台數科今日發布聲明以及懶人包釐清此案。
 
台數科表示,台灣的五大系統商(MSO)中,台數科是唯一未經外資整併,百分之百純台資系統業者,也是唯一上市的MSO業者,資金方面受到政府的監督,股權方面則是全民皆可參與,透明度高。
 
而以營利為目的的外資凱雷經營東森電視多年,逐步撤資,台數科拿出更大的誠意與111億元資金投入,落實台灣基礎電路工程,優化媒體內容。
 
依據現行法《有線電視廣播法》第24條,台數科買下東森電視有違法嗎?
 
台數科表示:「完全合法。」《有線電視廣播法》第24條規定:「系統經營者與其關係企業及直接、間接控制之系統經營者之訂戶數,合計不得超過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
 
台數科4家系統經營大屯有線電視、台灣佳光電訊、中投有線電視、佳聯有線電視訂戶數僅占5.71%(295,703戶),而全國總訂戶數的33.33%為1,725,031戶,相差甚遠。
 
 
 
依據現行法《有線電視廣播法》第25條,台數科買下東森電視是否涉及媒體壟斷?
 
台數科表示:「沒有壟斷,完全合法。」《有線電視廣播法》第25條規定:「系統經營者不得擅自合併或停止播送頻道。節目由系統經營者及其關係企業供應者,不得超過可利用頻道之四分之一。」
 
台數科原有頻道5個再加上東森電視頻道8個(含超視),合併後總計13個頻道數(11.8%),可利用頻道數為110個,1/4頻道數為28個,台數科頻道數僅佔11.8%,並無違法。
 
 
 
凱月公司前不久剛買下新永安及大揚兩大系統,又是台數科大股東,再加上東森電視,是否有媒體壟斷?

 
台數科表示:「沒有壟斷,完全合法。」台數科指出,凱月雖為台數科大股東,但凱月的股份占比並無過半,無法左右台數科的決策。
 
台數科董事會共11席,而凱月股權不到1/2,董事3席。又依照《有線電視廣播法》第24、25條規定,不能超過全國總訂戶數1/3;不能超過頻道1/4。
 
即使台數科加上凱月的訂戶數,僅占全國總戶數的9.36%,未達33.33%;而頻道數上也僅有13個(11.8%),未達25%的比例。
 

 
部分媒體質疑,台數科的資本額只有12.44億元,如何可以用銀行貸款買下價值111億的東森電視?
 
台數科回應,資本額與資產規模不能相提並論,並以大立光為例,其資本額只有13.4億元,但擁有4000多億的市場規模。而台數科旗下擁有4家有線電視系統台(大屯有線電視、台灣佳光電訊、中投有線電視、佳聯有線電視)、1家寬頻上網公司(台灣基礎開發科技),每月均有穩定的現金流量,企業市值約為155億元。
 
以上均可作為申貸數額有效保障,而有關申請聯貸事宜,均依照銀行審核指示與規範。部分媒體指涉其中過程或有利益關係爭議,與事實不符。而關於銀行借款額度,係以借款倍數評估,台數科收購東森電視後,借款倍數仍遠低於其他MSO平均倍數。
 
台數科強調,所有規劃與申請案均依照有線廣播電視法之規定,並遵照NCC所指示各項進度辦理。

文章轉載自匯流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