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率遭收回!中廣不服提訴訟 NCC:不影響執行

頻率遭收回!中廣不服提訴訟 NCC:不影響執行2016/12/02


匯流新聞網記者/林昀璇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委員會(NCC)日前要求中廣公司旗下寶島網與音樂網現用的頻率,應交予客委會與原文會所設立的全區性廣播電台,並限期於106年3月1日前繳回。對此,中廣嚴正抗議,並表示將透過行政訴訟等管道捍衛權益。
 
【匯流新聞網】NCC呼籲中廣遵守承諾,於明年三月前繳回頻率 
 
由於戒嚴時期「遏制匪波」的政策指配,讓中廣可以擁有中廣音樂網(FM96.3MHz)及中廣寶島網(FM105.9MHz)兩個全區頻率。但是,該項政策早在93年就終止,96年趙少康入主中廣時也承諾會繳回該頻率。
 
NCC決議給予中廣公司三個月時間進行業務調整、人員轉換移撥,以及對聽眾權益保障等事宜,該公司寶島網與音樂網頻率自106年3月1日起停止使用。
 
NCC表示,中廣公司負責人曾於96年即向NCC立書承諾音樂網及寶島網所用頻率,於經主管機關指配予他人後即無條件繳回,呼籲中廣公司能配合並遵守承諾繳回上述兩頻率。
 
對此,中廣則嚴正抗議,認為NCC此舉有針對政治立場不同之媒體進行政治迫害之嫌,打壓新聞自由及廣電自由,強調將盡一切法律途徑捍衛守護頻道,及全體員工、DJ與聽眾之權益。
 
中廣公司負責人趙少康親自前往NCC,表達希望不要收回兩頻率,並建議NCC可以利用現有的「空頻」核配予客委會與原文會籌設全區性廣播電台。鑒於對員工造成衝擊,要求客委會與原文會可以委託中廣公司製播節目。若NCC執意收回兩頻率,亦請NCC轉介中廣公司之數十名員工至新設之「講客廣播電台」及「原住民族廣播電台」,優先聘用。
附件:中廣公司【聲明稿】
 
中廣強調將透過行政訴訟等一切救濟管道捍衛權益。對此,NCC回應「行政處分之執行,不因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而停止」,此有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明文規定。中廣公司雖已提起訴願,NCC亦將踐行相關訴願審議程序進行之相關事宜。
 
為甚麼只針對中廣公司?
NCC解釋,使用「遏制匪波」調頻頻率之電台,除了中廣音樂網及寶島網之外,尚有警察廣播電台、台北廣播電台、高雄廣播電台、復興廣播電台、ICRT等,經過NCC通盤規劃與考量後,認為上述電台除了中廣公司外,其他公民營電台均有公共性、公益性之目的,為了促進多元文化及資源有效使用,經多次檢討決定收回中廣公司兩網頻率並保留給客委會、原文會使用。
附件:NCC【聲明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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