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數科併東森案 詹婷怡:不會等民事程序走完才決議

台數科併東森案 詹婷怡:不會等民事程序走完才決議2017/04/19


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

台數科併購東森電視交易案至今仍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續行審議中,卻因「兩張股票」恐違反黨政軍條款而風波未平,NCC主委詹婷怡今(18日)參加歐洲商會「歐台2017電信論壇」受訪表示,台數科併購東森電視交易案不會等台數科民事訴訟程序走完,將依現行法規討論後作成決議。

三月初,屏東縣議員宋麗華購買一張台數科股票並自行向NCC檢舉;三月下旬「中國洪門黨」也買入一張台數科股票;外界關注兩張股票恐讓台數科併購東森電視案觸礁。

台數科日前也向NCC聲明表示,現任屏東縣議員宋麗華購入台數科股票,已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確保法院確認其買入之股份行為無效,亦不得主張與行使對台數科之股東權利。

隨後,再度發生「中國洪門黨」買台數科一張股票事件,台數科發言人林淑鈴也表示,此部分也會按照過去處理宋麗華案子方式一樣,台數科會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確保法院確認其買入之股份行為無效。

林淑鈴日前說明,台數科收到股東名冊時都會檢視,針對新增之法人股東均會發函告知台數科係屬多系統經營業者,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0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5條規定,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台數科股票。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5日)也對外說明,台數科主張民法第第71 條違反強行法之效力,於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翁柏宗強調,委員會已請法務處與內容處針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5條政黨黨務、政務人員及公職人員不得投資的部分進行研析。

台數科併購東森電視案3月1日獲得公平會附加條件核准通過;3月3日,NCC舉行聽證會,邀集學者、專家、鑑定人表示,無違法情事。聽證會結束後,NCC也召開多次會議進行續行討論並也邀請台數科、凱雷、東森到NCC向委員陳述意見,釐清諸多爭議。

然而,NCC在續行審議同期間,卻爆發兩張股票,增添台數科併購東森電視交易案的變數。

主委詹婷怡今(18日)首度對外表示,NCC會依之前的決議、現行法律做認定與審查,內部還會討論。她說,NCC不會等到台數科的民事法律程序走完,而是依現行法規討論後作成決議。

另外,針對廣電三法修法是否會修正黨政軍條款,詹婷怡受訪表示,內部會討論,若要修正,今年有可能會送修正草案到行政院。

文章轉載自匯流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