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分組付費草案解除600元上限管制 最快108年上路

NCC分組付費草案解除600元上限管制 最快108年上路2017/12/28



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7日)公布有線電視「多元付費選擇機制規劃」(分組付費)草案內容,未來業者至少提出2組以上之基本頻道,NCC規劃解除600元費率上限管制,預計107年1月底前辦公聽會,最快108年上路。

針對有線電視基本頻道「多元付費選擇機制規劃」草案,NCC表示,業者至少提出2組以上之基本頻道,其中1組收視費用不得超過200元,內容須包含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所規定的依法播送的至少13個基本頻道(國會頻道、無線五台、原、客、公用、地方、頻道表)。

NCC表示,200元(俗稱「清冰」)以外的其他各組基本頻道,則開放由業者依訂戶需求自行組合,但其它基本頻道組合及付費頻道套餐總合,除系統業者依施行細則及收費標準檢送之各款文件外,並應考量新聞(含國際)、兒少、戲劇(含本國)、電影(含國片)、教育等5種頻道類型,及系統經營者提供節目頻道表(收視行為滿意度、頻道評鑑結果、本國文化節目比例、國內及國際新聞比例、輔助身障近用政策)。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說,基本頻道需搭配付費頻道組合套餐以及單頻單選服務,業者也可以組裝0元促銷價組合吸引消費者。

NCC綜合規劃處長王德威進一步表示,除了清冰方案,業者還須提各種不同基本頻道組合,包括單頻單選與付費套餐為清冰「加料」,目的是增進消費者多元選擇權,非由主管機關決定付多少錢的套餐,業者也可自行訂出的其它高資費方案內容與收費標準,NCC會尊重市場機制並不會修改。

NCC強調,基本頻道還須搭配由系統業者或頻道業者所組合的各種小型的付費頻道套餐(俗稱「小包」),系統業者可組裝0元促銷價之套餐供訂戶選擇,並且不得拒絕由頻道業者組合套餐供訂戶選擇,如:由頻道業者所組裝者,也可由頻道業者訂價,再行與系統業者進行拆帳。

NCC表示,訂戶除可依其喜好選擇想收視的「小包」頻道套餐外,系統業者、頻道業者更可彈性訂價納入優質頻道。讓頻道業者擁有自行組裝與訂價的權利,業者可以有更大的議價能力並能直接面對有線電視的訂戶,提供優質的內容與服務,吸引廣告主的資金挹注,形成正向循環並製作更好的節目。

NCC強調,本規劃草案如能獲得各界支持,NCC將配合修正有線廣播電視收費標準等相關規範,未來直轄市、縣(市)政府將審核2組以上基本頻道組合,經參考系統經營者的付費頻道套餐、單頻單買的內容與價格,審核僅依法應播送之基本頻道組合;如認為付費頻道套餐、單頻單買之內容與價格可行,則可較尊重業者其他1組(或1組以上)基本頻道之訂價權;中程也將納入廣電修法考量。

NCC也表示,因應數位匯流,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後已能提供各項寬頻服務,因此,業者應提供不同於類比時代的收費模式,9月起,NCC密集邀請頻道業者、系統業者、地方政府、消保團體及學者專家研商。

與會產、官、學、研多認為,「消費者多元選擇」應兼顧合理價格與品質,尊重市場機制與業者自主規劃,提升製播內容能量,僅管制最小基本頻道組合,增加頻道訂價自主性及談判籌碼與完備頻道公平上下架及相關法制配套等。

翁柏宗表示,NCC委員會這次決議將有線電視基本頻道「多元付費選擇機制」取代過去的「分組付費」。草案除了讓訂戶應具有頻道的選擇權外,在系統業者符合一定條件情況下,也規劃解除行之多年的600元費率上限管制,但基本頻道仍續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審查。

此草案NCC也參考今年NCC代行審查的台南市有線電視收費結果,近期,NCC也將邀請利害關係人,包括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頻道業者、地方政府、消保團體、收視率調查機構、廣告主協會等進行公開意見說明,聽取各界修正意見,再行提報委員會後,修正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等相關規範並配合調整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及相關配套措施。

翁柏宗表示,1月底前將召開公聽會,若順利凝聚各界共識,最快108年就能上路。

文章轉載自匯流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