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G年底停用 NCC公布轉換方案保障643萬用戶

3G年底停用 NCC公布轉換方案保障643萬用戶2018/01/04


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有容 / 台北報導

3G通信業務即將在今(107)年底終止服務,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3日通過行動方案,開放便民的電話、網路轉換合約方式以及15天過渡期,以保障用戶權益。目前3G用戶尚有643萬戶,在年底之前聯絡電信業者,皆可平順轉移合約。

NCC表示,3G業務特許執照有效期間至民國107年12月31日止,期滿之後將不能使用,經過參考過去2G業務終止經驗、3G業務終止將影響到的客戶數量、和業者需求,為用戶的平順轉移提出相關對策。

根據NCC提供數據,截至106年11月30日止,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台灣之星與遠傳等4家電信業者之3G用戶數合計尚有643萬1,569戶,亞太電信則3G已經在106年底結束服務。

為讓這643萬用戶能平順轉移合約,NCC在3日通過「因應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終止用戶權益保障行動方案」(簡稱:行動方案),希望在「零衝擊、無爭議」原則下,達成「服務完全移轉」的目標。

NCC表示,許多業者反應,希望轉換合約的方式多元,NCC這次開放舊用戶轉換合約,可以使用電話客服或網路門市作業。不過如果想趁機攜碼到其他電信,或是新辦門號,仍然要到實體門市提供雙證件辦理。

另外,電信業者也可以用電話或網路方式,向3G舊客戶要約,取得轉換合約同意。

而合約部分,3G轉4G後的合約應等於或優於原來合約內容。NCC舉例,2G業務終止時,業者提供加長2個月合約來鼓勵換約,因此用戶不用怕被強制提高資費。

NCC指出,業者應盡快公布3G轉4G後可支援的手機設備,原則上用戶只是將服務變更,不會有一定要換手機的情形。

NCC解釋,目前國內4家業者的4G網路,語音通話功能仍是透過3G網路以傳遞4G的語音服務,電信業者可依據用戶數考量,決定要留多少3G頻段作為語音通話服務用途。而如果電信業者的3G系統繼續維持,用戶換約就不需要換掉支援3G的手機。

NCC表示,之前2G業務終止後,留給用戶7天過渡期做最後換約期限,這次考量到3G用戶數量多,在今年12月31日3G業務終止後,仍有15天過渡期。在這15天中,用戶還是可以利用手機打到客服中心換約,超過15天則將斷訊,不能再用3G門號打電話。

文章轉載自匯流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