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處案數量增 NCC擬邀外部專家學者任調處委員

調處案數量增 NCC擬邀外部專家學者任調處委員2018/02/22



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

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凱擘放棄頻道代理業務牽動產業生態變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推動「多元付費選擇機制」(分組付費),加上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恐增添未來頻道商與有線電視系統商上下架與授權的複雜性與調處量,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今(21日)表示,為避免行政資源浪費,NCC針對處理系統經營者與頻道供應事業爭議調處原則提出修正,未來研議借重外部專家學者,朝僅指派一名NCC委員擔任主席。

根據NCC統計,去年約有10件調處案,包括購物頻道、財經頻道無法支付上架費等問題,翁柏宗認為,數位匯流之後,分組付費政策以及數位化後的有線電視產業生態等變動,恐會引發更多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跟頻道業者的爭議,也勢必增加調處案的數量。

翁柏宗說,為因應調處案數量增加,因此,針對處理系統經營者與頻道供應事業爭議調處原則第三點、第四點、第五點提出修正草案討論案,後續將找頻道商、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及利害關係人表達意見。

翁柏宗表示,過去調處案都由3名NCC委員負責調處,未來將研議借重外部資源,僅指派一名NCC委員擔任主席,其餘邀外部專家學者擔任調處委員,並將對外徵詢各界意見後,再修正法規內容。

另外,針對TBC及民視授權談不攏的狀況,翁柏宗表示,(13日)雙方僅就授權價格尚未取得共識,但之後雙方價格逐漸接近,應會有結果。從過往經驗來看,授權條件與事宜也可能談到今年8月至9月。

翁柏宗表示,NCC立場就是不能忽視消費者收視權益,NCC調處是針對「民視新聞台」取得臨時授權。雙方已達成協議並延長臨時授權至3月底。民視已不再堅持兩頻道包括民視第一台、民視台灣台的頻位定在301台、302台,也可以定頻在151台或152台,民視也願意改善「民視第一台」及「民視台灣台」的製作內容。

翁柏宗表示,假使後續調處不成立,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5條規定「系統經營者與頻道供應事業間有關頻道播送、授權條件及訂戶數認定的爭議,或系統經營者間之爭議,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調處;調處不成時,得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文章轉載自匯流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