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影視「慘」業 立委提案要求NCC一個月書面報告

台灣影視「慘」業 立委提案要求NCC一個月書面報告2018/03/21


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

據統計,台灣電視產業年產值包括電視內容產業與電視頻道自2015年開始下滑。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李昆澤、葉宜津、陳明文、蕭美琴(19日)在交委會臨時提案並指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改善影視內容產業流通過程的產業結構,建立一個有利於影視內容業者製作優質作品的市場,制訂影視保護政策,要求NCC一個月內向交委會提出書面報告。
 

鍾佳濱、李昆澤、葉宜津、陳明文、蕭美琴的臨時提案內容表示,國內影視內容業者仰賴收視費來穩定營運,但是國內影視產業的收視費多由系統業者收取, 內容業者只能收取廣告費做為收入來源。
 

然而,委員們的提案內容表示,近年廣告流向網路的比例大幅提高,三年來每年以30%比例流向網路市場,更加深內容業者的經營困境,造成國內影視產業產值萎縮,工作條件無法提升,導致國內人才外流。
 

據台灣經濟研究院統計,台灣電視廣告年產值從2013年總金額248.1億元至2016年總金額降至225.3億元,有線電視頻道的部分則從2013年的209.9億元降至2016年的191.6億元。
 

鍾佳濱、李昆澤、葉宜津、陳明文、蕭美琴臨時提案要求NCC應改善影視內容產業流通過程的產業結構,保障國內影視內容業者,並在一個月內向交委會提出書面報告。
 

據了解,有不少業者向立委陳情,因此,立委提臨時案要求NCC提出目前的作法,才能進一步找到應修正的點,並切入討論。


文章轉載自匯流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