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時黨政軍條款,阻礙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公聽會

過時黨政軍條款,阻礙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公聽會

活動花絮介紹





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

廣電三法中的黨政軍條款,阻礙過去媒體併購案包括:富邦併凱擘、中嘉併購案、台數科併東森電視案,近來,中華電MOD頻道下架爭議,再度凸顯中華電長年深受黨政軍條款阻礙無法正常發展。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7日)舉辦「過時黨政軍條款,阻礙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公聽會,學者專家皆呼籲拿掉過時的黨政軍條款,讓台灣媒體產業往前走。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表示,不論是數位匯流發展還是黨政軍條款,都應在反媒體壟斷架構下來看,希望主管機關應積極回應,對於台灣媒體產業、尤其是數位匯流,應該有更完善與整體的看法,公聽會重要的目標是蒐集資訊,學者專家從各方面角度探討問題。

徐永明表示,他很困惑黨政軍條款與政府媒體並存的現況問題,政府媒體角色直接經營客家電台或原住民電台等,試問媒體在政府架構下要如何定位?從盤點數目與規模都龐大,包括還有警察廣播電台與教育廣播電台等,政府媒體又蓬勃發展,部分學者建議不要直接控制,有一部學者認為納入中廣集團下面,繼續接受立法院監督,很多問題未來都要進一步釐清。

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四所所長劉柏立表示,應從政治面、技術面、市場面、監理面、法制面看黨政軍條款在數位匯流發展的角色。他認為,開放黨政軍不會有負面的樣態,網際網路時代,每一個人都可以是資訊發送者,從直播發達與架一個網站每天主張自己的意見,從此角度來看,「誰能壟斷我,不讓我發言。」

劉柏立表示,言論自由與媒體多元發展,用黨政軍條款來確保言論自由已是過時的議題;反壟斷到底反誰的壟斷?他認為,黨政軍條款應被檢討與被廢除掉,每個人也都拿著麥克風發聲,因此,並不存在有壟斷的問題。

景文科大財金系教授莊春發表示,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也都認為,多如蜘蛛網的管制,不如讓市場機制決定,讓市場機制去制衡;黨政軍過去造成市場進入障礙,也無法達到產業競爭效果。

教授莊春發表示,年輕人現在只看網路新聞,政府面對新環境不要用管制思維看問題,「黨」可以政黨法去規定黨不能直接甚至間接經營,「軍」可以從會計法的特殊條款排除掉並解決。

莊春發呼籲,政府不要讓歷史留下紀錄,將來台灣媒體沒有健全發展都是因為法令障礙與政府障礙造成。

北科大智財所副教授江雅綺列舉多項黨政軍條款的爭議問題,包括一旦違反黨政軍的被投資媒體,處罰對象是媒體、處罰表現好的媒體,再者,過去7年多到現在,逾30件案件到了法院,案子也被駁回。黨政軍條款原來精神希望媒體自主,政府和政黨不要影響媒體自由,然而目前的管制思維確實值得檢討。

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系教授賴祥蔚表示,台灣最大的問題是媒體快活不下去了 ,以台灣最大電視台三立為例,去年收入新台幣60億元,這與國際競爭相比是很小的數目,即使是最大電視台都要裁員,他反問媒體問題是壟斷?是黨政軍?

賴祥蔚表示,Netfilx今年第一季訂戶超過5000萬戶,而全美國有線電視訂戶4800萬戶。台灣所有媒體加起來都不是人家一家媒體的對手。黨政軍條款拿掉並不會對台灣媒體造成負面影響。

賴祥蔚表示,政府規定黨政軍不能經營媒體,表面上是政府持股,所以,不能經營媒體,但,現在政府反而組了原民台與客家台。

賴祥蔚以經濟學角度表示,壟斷定義是具有操控市場的價格能力,但台灣媒體有嗎?台灣到底為什麼談壟斷?若反媒體壟斷立法過了,NCC未來業務將會更多,會多到無法去做該做得事。

賴祥蔚表示,NCC管民營媒體管得綁手綁腳,造成壟斷的網路媒體卻沒輒,台灣媒體產業怎會有未來?台灣媒體產業要與世界競爭,台灣產業政策是什麼?這才是政府要面對的當務之急。

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理事長吳世昌表示,黨政軍條款有其過去歷史環境與條件,但現在卻對台灣數位匯流產業發展有很大的負面影響,不只是阻礙發展,也成了反競爭的工具,從東森電視交易案來看,黨政軍成了業者互卡與利用工具。

吳世昌表示,8月即將有逾10個電視台要換照,包括媒體報導的年代、東森電視與民視都因此面臨黨政軍問題,影響未來能否拿到電視執照?這可將造成閱聽、消費者權益的損失,屆時不會只是像這一次MOD 45個頻道下架所造成的傷害,而是會引發更大的風暴。

他呼籲NCC在既有權限,做行政裁量解釋並可以解決既有的問題。但也不可否認的是,NCC也會面臨與之前裁量產生不一樣的解釋,這是NCC必須去思考的問題。

吳世昌表示,根據資料目前違反黨政軍條款而被NCC裁罰,包括違反有廣法28件,違反廣播電視法4件、衛廣法5件,共有30幾件打行政訴訟,NCC都輸,也就是說,法院判決已有前例,在黨政軍條款修法未完成前,NCC行政裁量應可有些空間。

此外,吳世昌也表示,至於上一次修法版本開放間接5%,業界都知道是為了富邦蔡明忠解套,這不是秘密,只是沒有人公開講。如果修法只為了幫特定人士解套,而不是考量受到法令影響的一個產業能完整被解決,若只是為某特定人士,卻又綁住某特定人士,這樣的修法是很不公平。

中華電信法律事務處協理鍾國強表示,91年,中華電信引進IPTV的時候,就像現在在談5G一樣,那是非常先進的技術。當時很多國際大廠都到台灣考察與觀摩。

鍾國強表示,92年制定了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中華電信擁有交通部持股,MOD受到法規限制變為中性平台,結果對頻道業者與套餐都無能為力。這樣架構下,最近發生套餐頻道減少下架事件,消費者權益損失箭頭指向中華電信,中華電信不是推責任,而是無能無力。

鍾國強表示,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法規,當初的理想是要讓黨政軍退出三台,這個理想已完成 ,現在已沒有實際立法目的,反而被拿來成為反競爭工具,如同為了讓某一個媒體不能併購就買一張股票,這個法已變質,還有存在的價值嗎?

鍾國強表示,13年MOD虧損新台幣315億元,每虧100元,政府就會虧30元,國家產業也賠進去,MOD虧給頻道業者,製作做二手節目在中華電信MOD上播,因只要MOD播首輪節目,就會變成與有線電視競爭,這對國家媒體產業有幫助嗎?  

NCC表示,今年下半年將展開廣電三法的修法,黨政軍條款會是其中的重點,盡快提出相關修正方向與規劃並徵詢各界意見。文化部表示,期望與NCC合作共同提升台灣媒體產業,創造在地文化經濟。

文章轉載自匯流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