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
備受關注的「反媒體壟斷法」今天(16日)成為立法院交委會立委質詢的焦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今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表示,新修訂的「反媒體壟斷法」將朝「捉大放小、簡單易懂、明確可行」等原則修法,預計本會期可對外公布。
立法委員洪慈庸質詢NCC主委詹婷怡並關注「反媒體壟斷法」進度?
詹婷怡答詢表示,已有版本出來,由於草案攸關未來匯流環境下,包括所有電信業、有線電視、網路以及非NCC主管的傳統紙媒都會有影響;另外,近年來媒體環境快速變化,網路新興媒體的崛起,NCCC會再進行內部討論,接下來經過委員會,本會期結束前就會對外公布(6月底前),但因為程序上,還要經過60天的公告,在公告期間,大家可以來討論,再給意見。
洪慈庸詢問,目前修法的方向和去年撤回的法案的差異?詹婷怡表示,撤回的法案是以「年收視率、年收聽率」為依據,新法以「市占率」為基礎,並根據「捉大放小、簡單易懂、明確可行」3項原則,針對全國性或市占率較高、對民眾較有影響力的媒體與跨業經營的範圍,適度畫出紅線,以維護新聞自主與促進內容多元發展。
詹婷怡表示,要如何畫紅線,如何取得範圍,要有法律基礎,草案還在做最後調整。她說,NCC非常重視與推動反媒體壟斷防治跟多元維護法草案,105年8月成立修法工作小組,開了數次會議,審酌當前國內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情境和國際同類議題的發展趨勢,參考各界對媒體壟斷議題提出的相關建議,重新進行研擬媒體壟斷防治專法。
另外,NCC業務報告說明,105年12月底完成「電信管理法」與「數位通訊傳播法」兩法草案,其中,「電信管理法」將改變現行特許時代高度管制的思維, 改採層級化管制架構,以許可與登記制為主,放寬電信事業於基礎建設層與營運層面的限制,引導產業升級轉型。
此外 NCC也檢視104年三讀通過的「廣電三法」,其中,因具有爭議而未完成修正的部分,研議可行的配套並繼續探討修法的可能性。
文章轉載自匯流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