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不休的廣電三法

爭議不休的廣電三法2016/03/13

吳世昌■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理事長 | 2015.11.18

  在立法院躺了三年的廣電三法,在有心人士的推波助瀾下,近幾個月忽然成為大熱門的「民生法案」,展示出此會期一定要過關的決心,但經過三次由立法院長王金平召開的朝野協商仍破局,顯示爭議相當大,即將召開的第四次協商,各界高度關注。

 廣電三法難以達成協商共識的爭議點有三項,第一是黨政軍條款的放寬,第二是有線電視基本收視費調降,第三是無線電視必載有線電視平台。

 先就「黨政軍條款」來看,此法不合時宜,外界詬病已久,NCC新提出的「匯流大法」中,已將黨政軍限制完全取消,改由政黨法或預算法規範。若NCC要修黨政軍條款,應考慮的是納入匯流大法的精神,而非在「開放股權多少」或「實質控制」條款上斤斤計較。

 不能否認,「開放黨政軍投資媒體」爭議仍大,在選舉廝殺激烈的此時,調整此法很容易成為民粹操作的手段,而無法理性討論,此時此刻處理黨政軍條款,對藍綠雙方陣營、受黨政軍條款限制的業者,都是「不可承受之重」。

 那些受到黨政軍條款規定過嚴導致被NCC罰款的媒體,都是「被動」被政府投資,在經過業者提行政訴訟後勝訴,已可免罰;顯示黨政軍條款在此時並無迫切修法的必要。

 有線電視分組付費議題上,多數民眾並不反對有線電視分組付費。根據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進行的趨勢性「數位匯流大調查」顯示,近四年來都有超過六成民眾支持分組付費,顯示目前「吃到飽」的有線電視收費方式,確有改進空間。

 有線電視分組付費,基本費率到底要訂多少、基本頻道多少個,不宜用簡單口號與粗糙立法方式來訂定。否則消費者很快就會發現,付一百元基本頻道收視費,並無法收看到目前習慣收視頻道,最終反會覺得受騙。

 至於無線電視必載有線電視平台議題,由於無線電視除公廣集團外,多數早已成為民營化的商業電視台,其必載的公益性與必要性受到質疑,引發媒改盟、消基會等公民團體反對,成為廣電三法最具爭議的焦點。

 「數位匯流大調查」顯示,六成二民眾以有線電視為主要收視平台,以數位無線電視平台或MOD為主要收視平台的民眾分別佔一成二與一成,NCC應該思考的是如何透過修法協助無線電視與MOD發展成與有線電視可相抗衡的收視平台,加速平台間的產業競爭,才是打破媒體壟斷、改善收視環境的良方,而非違反商業上下架機制,利用修法,強迫業者買單。

 廣電三法過去並未受到外界關注,經過這段時間各界討論與研究,才發現問題仍大,不少民間團體認為應多開公聽會,針對有爭議的問題廣納各界意見;加上本屆立委任期已近尾聲,即將成為「看守國會」,若倉促通過如此爭議性高的法案,恐更被外界質疑。

 在NCC已提出符合數位時代的匯流大法的此時,筆者建議,不應在未獲外界共識的情況下,倉促通過爭議不休的廣電三法,應廣納各界意見,形塑共識並納入匯流大法中,於選後將真正符合數位時代的新法版本,送交新國會與新民意審查,並盡速通過,如此才能畢其功於一役,徹底改善台灣媒體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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