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甫結束,政黨輪替空窗期,大型媒體併購案立即登場。首先是通傳會在一場公聽會後,不顧外界反對,以附條件方式快速通過遠傳結合私募基金「以債作股」購中嘉的媒體併購案;緊接著亞太電信董事長呂芳銘宣布以個人名義買下台灣寬頻擁有者,麥格理基金APTT管理基金;另外還有東森電視將轉手美商DMG併購案。
中嘉是台灣最大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台灣寬頻是第三大,二者相加總數超過六成,影響力不可小覷。這兩案牽涉相同兩大問題。第一個外在因素是購併方式同樣規避「黨政軍條款」。有廣法規定「黨政軍一股都不能持有系統台」,遠傳與鴻海都被政府基金投資而受限,無法直接購買有線電視,因此選擇迂迴繞道方式進行。
事實上目前市面上多數業者都受黨政軍限制。早幾年富邦台哥大併購凱擘,就改由蔡家自行成立大富媒體獨立資金才獲准;頂新欲併購中嘉,也以獨立資金成立台灣之光以因應法律限制。
遠傳透過外資基金以債作股,鴻海透過專業經理人個人名義購買外資基金股權,都規避黨政軍條款,以創意方式將兩大系統商掌握在手,先搶下數位匯流入場券,待法令解決後再進行企業整合。
另一項讓人心裡驚懼但無法宣之於口的因素,是擔心紅色資本可能透過大型台商併購台灣媒體後,進而影響輿論方向與言論自由。先不論遠傳合作夥伴摩根士丹利已被抨擊股東結構具中資背景,單就遠東、鴻海在中國擁有巨額利益,就很難不讓人懷疑未來中共透過大型台商掌握媒體平台和頻道上下架權力,進而影響輿論可能性。
根據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委託趨勢民調進行的「數位匯流大調查」顯示,去年中有62.4%民眾擔心大陸藉台商併購媒體影響輿論,僅32.2%不擔心,顯然大型媒體購併案牽涉的是民眾心中深層恐懼的界線,不能僅以單純商業行為簡而化之。
面對大型媒體併購案,政府須正視解決這兩個問題,並明訂法律規範,讓有意跨入數位匯流產業者有依循方向,而非總是讓業者透過規避法律方式繞道而行。
第一要正視黨政軍條款帶來的產業限制。媒體併購動輒數百億,目前全台有能力進行併購者如鴻海、遠傳、富邦、中華電、頂新等,全受黨政軍條款限制,無一例外。若認定該條款不合時宜,應檢討修法並讓所有被法條捆綁住的業者同時解套;若認定條款仍有存在必要,則需一體適用,並重嚴審核所有媒體併購案,讓打算「轉彎」業者,徹底死了這條心。
紅色資本須更嚴謹待之。若認為台灣媒體環境開放,言論自由彰顯,不需擔心紅色輿論影響,則全面開放又何妨?若認為當下仍有避免「媒體紅了」必要性,則需針對防範中資入台媒,明訂法律規範。
大型媒體併購案牽涉過廣,現行法律規範不見得符合新執政黨立場與台灣主流民意,通傳會不能僅以一句「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政黨輪替影響」輕輕帶過,更何況本屆通傳會委員即將任滿,目前屬「看守」期間,獨斷通過爭議性案件,只會引發更大反彈。
筆者建議在社會尚未形成共識下,此類大型媒體併購案應暫緩,中嘉案應撤回,交由新國會、新政府與新的通傳會委員重新思考,避免再度發生此次民進黨、時代力量全面譴責並抵抗中嘉案事件發生,對產業帶來更不利影響。
轉載自 中時電子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202000080-2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