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電視收費 擬取消600元上限

有線電視收費 擬取消600元上限2016/05/19

1050518/中央社/吳琬婷/台北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審議通過「有線電視分組付費辦法」行政計畫,內容包括解除現行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新台幣600元收費上限規定。

「有線電視分組付費辦法」行政計畫乃是因應去年12月立法院通過廣電三法修正案時,在附帶決議中,要求NCC在6個月內,研訂分組付費相關辦法計畫,送立法院審查。

NCC表示,今年2月起NCC邀集地方政府、系統業者、頻道業者進行意見交換,並召開公聽會徵詢各界意見,在綜合不同意見後提出這次的行政計畫。

「有線電視分組付費辦法」行政計畫共有5個重點。首先是解除現行有線電視基本頻道600元收費上限規定,NCC表示,目前平均收視費大約在500至550元,原本的上限600元的管制,已無必要性而予以解除,但業者訂價仍須由地方政府審核,以防亂訂價現象。

第二項,系統業者可以選擇「以戶為單位計費」或「以機上盒為單位計費」的經營彈性。但NCC強調,業者若改以機上盒為單位計價,收費卻高於本計畫實施前主管機關所核定的收視費用,系統業者須給予第二個以上的機上盒折扣,或由系統業者與訂戶進行議價。

第三項,地方政府每年核准業者的收視費用時,得以前一年度的收視費用為參考基準。NCC建議,對於業者經營地區中,有兩個以上的實質差異服務可供選擇時,尊重業者的訂價;若當地訂戶無實質差異服務的業者可選擇,地方政府應向下調降其收視費用。

第四項,設計系統業者間的競爭,以促成實質分組付費服務的出現;第五項,NCC將定期公佈與費率審議相關的全國統計資訊,適時提供各地方政府作為審核費率時參考。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605180490-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