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2016.05.25 / 記者許家禎/台北
▲有線電視業者大打價格戰,消基會調查相關9家業者,顯示有66%業者制訂的優惠收視契約,暗藏提前終止契約需回復原價計算,並補足價差的陷阱條款。(圖/消基會提供)
有線電視開放新進業者與跨區經營,系統業者展開價格攻防戰,掀起一波收視戶出走潮。消基會調查相關9家業者,今(25)日公布結果,發現顯示有66%業者制訂的優惠收視契約,暗藏提前終止契約需回復原價計算,並補足價差的陷阱條款,消費者未必是贏家!
消基會針對NCC核准之有線電視系統新進業者及跨區經營者,調查收視契約之綁約、收取違約金與終止契約相關規定,今(25)日公布結果,結果調查的9家業者,在未要求收視契約綁約與未收取提前終止契約違約金合格率皆100%。但有有6家業者,比例66%的業者在提前終止收視契約時,會取消優惠並要求補足收視費價差。
另外有5家業者則是討回500到1500元的裝機費,比例達55%。而有線電視加購寬頻網路部分,有7家業者施行綁約條款,比例達88%,綁約期最長達2年,而當消費者要終止契約時,業者收取違約金比例達88%,違約賠償金額為1500到3000元,另有1家則規定有線電視不得單獨提前退租。
消基會呼籲政府,針對有線電視契約違規綁約、損及消費權益行為,進行全面清查,因為新進或跨區系統業者在搶人大戰中,無不透過「終止契約,優惠失效」的懲罰性條款,防止收視戶跳槽;而舊有的系統業者,則推出低價行銷數位加值商品綁約舊客戶,予以反制,未來極可能引發另一波消費糾紛。並建議NCC設立有線電視專頁,便利消費者檢視相關完整資訊。
消基會也呼籲業者,契約條款應充分揭露,不應刻意隱匿,應善盡告知終止契約、綁約等相關規定之責。如業者以電話行銷或口頭達成未具書面合約交易後,應於限期內寄送消費者書面合約。且希望業者將履約保證準備金存入的金融機構與專戶金額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而對於消費者來說,消基會也建議不要成為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競爭下的人質,應選擇月付型的繳費方式,才能保障權益,且選擇收視優惠方案前,應詳細檢視契約內容及附帶條款,謹慎評估,避免陷入契約陷阱。同時也要消費者別被業者低價數字誘惑,應綜合考慮產品品質與服務速度。如加購寬頻網路服務時,應充分掌握綁約與違約金的規定後再做決定!
http://www.nownews.com/n/2016/05/25/211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