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接有線電視良心不安 懺悔書附10萬求原諒

偷接有線電視良心不安 懺悔書附10萬求原諒2016/06/24

中時/2016年06月23日 /郭芝函

新竹市某民眾偷接線路,收看數年免費的電視,由於良心不安,寄封手寫「懺悔書」,給新竹振道有線電視總經理李鴻池,周一他接獲信件,發現署名「懺悔者」竟附上10萬元現金,欲作為補償,為肯定該民眾精神,他表示現金將用於有線電視數位化推廣。

 

李鴻池說,他周一上班時,接獲這封信件,外頭貼著95元郵資,寄件者及地址,是封匿名平信,拆開後發現,裡面除有去年過期的農民曆,以及1封信外,竟包著一大疊超厚10萬元現金,信件內容更讓人大吃一驚。

 

信件內容寫道,「總經理先生,您好:首先感謝新竹振道第四台為本人提供豐富的節目,使本人在知識及精神方面都是豐足的,在此本人有一件事要向您懺悔並請求原諒。

 

本人於數年前未經貴公司同意就私自接通線路觀看節目,時間有數年之久,現在本人深深的悔悟當初的作為是嚴重的偷竊行為,為表示本人的悔過,在此寄上10萬元整,請求您的原諒寬恕,給本人一個改過的機會,再次萬分的對不起!懺悔者敬上」。

 

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74條,李鴻池說,私接家戶頻道內容,應補繳基本費用,若無法證明期間有多久,則以2年的費用計算,經換算,該懺悔者寄的10萬元,應高於欠繳費用,且等同於一般家戶10多年的收視費用。

 

私接線路民眾,雖行為不法,李鴻池表示,公司已選擇原諒,知錯能改最重要,對於該民眾精神予以肯定,因此會善用這筆10萬元費用,未來將運用推廣有線電視數位化等相關活動。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623006279-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