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5 新聞引據:中央社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4日公布2015年傳播內容申訴分析報告。申訴電視案件仍為大宗,占總申訴案94%,又以民眾申訴電視「內容不實、不公」為最多,占總申訴案三成以上。
NCC去年共受理民眾2,243件申訴,電視2,112件,廣播131件。民眾申訴電視節目類型,以新聞報導及一般性節目最多。
分析去年民眾申訴不妥內容,以「內容不實、不公」最多,占申訴總案件三成以上;其次是「針對特定頻道/節目/廣告內容、語言用字表達個人想法」;第三為「針對整體傳播環境、監理政策/法規或本會施政提供個人想法」。
民眾申訴意見包括:資料未經查證、不斷播放罹難者家屬悲痛畫面、侵犯隱私、置入性行銷、國際新聞太少、名嘴亂象等。
去年NCC核處違反相關法規的廣電媒體共190件,其中,電視核處100件,廣播核處90件,核處金額共計新台幣1,273萬3,000元,違法類型以「節目與廣告未區分」居冠。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264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