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要求重審中嘉案 NCC:遠傳若違決議 最重可撤除

立委要求重審中嘉案 NCC:遠傳若違決議 最重可撤除2016/03/11

匯流新聞網記者程真/台北報導

遠傳入主中嘉案在立院引起關注,多位立委今(9)日要求重審,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若立委的要求是根據法律規定,NCC一定執行:有立委說遠傳已插手中嘉人事,NCC表示假使遠傳真有介入,最重可撤除此案。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聽取NCC報告「近來媒體併購及反媒體壟斷事項」,立委林俊憲指出,中嘉案表面上是荷蘭商,實際上是遠傳出資,違反黨政軍條款,NCC以有條件的附負擔20項決議在年前通過此案,但他得到消息,遠傳總經理已到中嘉各系統台召見高階經理人,且已著手物色新的中嘉執行長人選,這些都違反決議。

NCC主委石世豪回應,遠傳投資171.2億元購買中嘉債權,依照NCC的20項附負擔決議,遠傳不能介入中嘉人事及經營,對於立委所提資料,NCC會依法查核,若真的有介入,最重的處置可以廢止這項交易。遠傳隨即否認曾視察中嘉系統台,也否認介入中嘉人事。

立委鄭寶清指出,遠傳花171.2億元購買中嘉債權,只是轉個彎用公司債來迴避實質介入中嘉,否則有哪個笨蛋會花這麼多錢卻不介入中嘉人事及經營,他要求NCC撤除中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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