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有容 / 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已通過中華電信對行動寬頻(4G)2100MHz及1800MHz頻段共25MHz頻寬所申請變更的「行動寬頻業務事業計畫書」,內容包括引進5G新技術、加強偏遠地區基地台建設等。NCC表示,樂見業者導入新技術提供更優質服務。
NCC於7日說明,經邀集通訊技術、財會經濟、消費者保護等領域共11名專家學者初審,已於委員會決議通過中華電信針對所標得2100MHz及1800MHz頻段共25MHz頻寬,擬具網路建設的規劃,申請變更的「行動寬頻業務事業計畫書」。
NCC表示,中華電信公司自106年起已陸續導入LTE-WLAN Aggregation (LWA) 、NarrowBand IoT(NB-IoT)、Long Term Evolution for Machines(LTE-M)等新技術,提供包括室內高速上網、大涵蓋物聯網等服務,未來也會將配合國際相關標準制訂進度、設備商產品支援度及業務發展狀況,逐步導入5G New Radio(NR)相關技術及新型態服務。
NCC表示,就技術中立立場,樂見電信業者持續導入新技術提供國人優質服務,同時也鼓勵行動通信業者強化自身軟、硬體實力,藉此發展更多元加值服務,創造行動通信產業額外價值,使台灣早日步入大數據、大連結的全網社會。
NCC指出,中華電信公司除了引入新技術外,也依據投標要求,規劃在偏遠地區加強基地臺建設,預計至民國111年偏遠地區電波人口涵蓋率將達96.02%,對於降低城鄉數位落差、達成落實數位人權的政策目標極具正面效益。
NCC說明,目前3G業務均使用2100MHz頻段,而3G業務特許執照將於107年12月31日屆期終止,中華電信規劃將3G網路設備移用作4G業務下異質網路,以確保用戶換為4G合約後可無縫使用相關服務。NCC以3G轉換「零衝擊、無爭議」為目標,將督促落實。
除中華電信公司外,NCC強調,對於其他得標者也會要求在落實法定義務外,同時規劃加強偏鄉行動寬頻建設、3G業務無縫接軌、與行動寬頻業務新應用等。
文章轉載自匯流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