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2016-07-27/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委員石世豪,8月1日即將交接,今天在任內最後一次委員會記者會後,發表臨別感言,其中對於遭行政院撤回的匯流五法與《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反壟斷法)》表示,匯流五法有相互扣連的依附關係,不宜單獨拆開單獨修法,要動就要做整體調整,至於反壟斷法,經過二年半後,所謂廣播電視及其關聯之產業鏈已發生本質性變化,應重新起草適合的法律。
石世豪說,產業環境變了,政治情境也改變了,當時反壟斷法是以廣播電視產業為核心,連帶規範到出版業,法典是做比小規模規範,蓋天花板、裝隔間是舊思維,新的想法對於傳播資訊、通路、與平台支配權限是不是可以共享。
石世豪舉例說,對於那些龐大的跨國影視集團,不應該是限制他們,而是要在他們取得資源、提供服務後、透過演算法所取得的分析數據,整個網路治理過程,應該要和國人分享。
石世豪指出,匯流五法影響到不只是業者,還有民眾,影響很大,任何一法條要動的話,就要考慮與其他法條互動的關係,所以要深入瞭解才能開始動,而且也要考慮民眾需求與應用。
現場話鋒一轉,石世豪特別提到,為什麼要強迫觀眾看多少比例的本土劇?政府可以砸20%的預算去養活本土劇,但絕對不能要求民眾花20%去看本土劇,政府再怎麼無能都不能做這種事,不好看就不要看,政府應該朝源頭去改善。
石世豪說,政府可以在源頭砸錢,讓本土自製節目活得下去,也可以設法讓自製節目做得很精緻,吸引民眾,而不要逼民眾花20%時間看本土自製節目,同樣的台灣的OTT不應該玩封牆、敝帚自珍、肥水不落外人田式的經營,也不要不准民眾看愛奇藝、Netflix等境外節目,反倒是台灣OTT應該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