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2016年08月04日/ 林淑惠/台北報導
匯流五法演進圖
攸關國內電信、有線電視、頻道、OTT及內容產業發展的「匯流五法」,通傳會(NCC)新任主委詹婷怡昨(3)日宣布重啟爐灶!全新匯流五法版本將納入今年立法院通過的「廣電三法」。而前任主委石世豪時代、將「電信法」拆為二部的做法,也將回復至單一的「新電信法」。
新創「數位通訊傳播法」
來自網路業界的詹婷怡,另就她熟悉的領域,又新創了「數位通訊傳播法」做為未來網際網路、電子商務以及OTT產業跨業營運的法規依據。
根據她昨日透露的「新匯流五法」,包括今年年初立法院審查通過的「廣電三法」也就是現行「衛星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以及「廣播電視法」,加上合併兩法的「新電信法」以及詹婷怡新創的「數位通訊傳播法」。
廣電三法增30多個子法
其中,針對「廣電三法」,還會再新增30多個子法,內容包括一些具有爭議性的議題,包括黨政軍條款、分組付費、頻道必載。「新電信法」、以及「數位通訊傳播法」將優先在短時間之內形成共識。
所謂「一朝天子一朝臣」,業界指出,詹婷怡不打算跟隨石世豪時代擬定的「匯流五法」,她心中對於「匯流五法」有自己的一套想法。
抓大放小,小型企業鬆綁
詹婷怡形容她任內擬定的「新匯流五法」是以「抓大放小、鼓勵創新」為修法原則。對於大型企業加強管制,新進及小型企業採取相對鬆綁措施,並希望降低新法對於業界的衝擊。
「新匯流五法」預定年底之前送交行政院審議。
值得注意的是,「廣電三法」今年完成修法時,並未修改「黨政軍」條款,仍然限制1股都不行。石世豪時代,NCC送交行政院的「匯流五法」版本擬議開放至間接10%,後來立法院在審議「廣電三法」時、交委會提議放寬至間接5%,最後三讀通過「廣電三法」時,拿掉黨政軍條款不納入修法內容。
詹婷怡昨日對此,並未透露黨政軍條款是否開放或解禁,只強調,需要再與立法院溝通並做配套措施,但多位委員傾向支持黨政軍投資廣電及媒體事業開放間接持股5%
另外,為了鼓勵匯流,石世豪時代的「匯流五法」打算解除一類及二類電信分別發照,無線電視多餘頻譜可以出租營利、頻譜與執照分離發放,以及電信/有線電視如何在相同平台、相同管制,「新匯流五法」目前看不到修法細節,產業界期盼NCC儘快公布「新匯流五法」全貌,才能讓產業界依法有據。
(工商時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804000049-2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