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
攸關電信、第四台、電視頻道、OTT及內容產業發展的「匯流五法」,其中「電信管理法」與「數位通訊傳播法」兩草案即將於4月初完成,NCC委員何吉森表示,草案已對外徵詢意見,本周經過委員會討論後,就可送到行政院進行相關討論,政策獲得支持後,就會送進立法院。另外,「廣電三法」也開始內部檢討了,針對日前上一版的「匯流五法」探討到廣電三法合併成兩法的聲浪,也有再重新檢討。
台灣通訊學會於3月31日政大舉辦防止媒體壟斷與匯流法草案研討會,與會人員包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詹婷怡、副主委翁伯宗、委員陳耀祥、陳憶寧、何吉森與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彭心儀、台灣通訊學會理事長劉幼琍、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專任副教授江雅綺等學者專家以及五大電信業者都有代表出席會議。
針對NCC即將於本周把「電信管理法」與「數位通訊傳播法」兩草案送到行政院前,NCC委員與專家學者以及產業人士進行對話並諮詢相關意見,作為最後草案定案版本的參考。主委詹婷怡表示,將研討會意見帶回參考,希望法案能確實對應產業發展及民眾需求。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彭淑芬先以北市數位行銷協會DMA調查表示,2016年上半年台灣數位廣告量達到新台幣111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了32%(含新增項目),首度超越傳統電視媒體,正式宣告數位媒體時代已經來臨。
彭淑芬說,雲端服務供應商Akamai於2016年11月發布調查,台灣消費者每天平均上網3小時,甚至四分之一民眾每天上網超過5小時,從使用用途來看,看新聞最多,其次是電視劇、電影與直播,超過4成民眾上網看影片時數已超過傳統電視。
彭淑芬舉以上的調查事實並認為,數位平台的廣告量,已超越電視媒體,凸顯有線電視市場優勢不在。因此,她表示,有線電視與MOD同為視訊服務,但法規管制懸殊,呼籲NCC應就全數位化的有線廣播電視提供的數位化服務予以鬆綁,此外,數位有線電視、中華電信MOD(IPTV)、OTT等新興媒體應取消差別管理,規管一致。
何吉森委員回應,何謂相同服務?這也有很多不同看法,要小心應對。
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副秘書長劉莉秋呼籲NCC,同意以電子認證方式取代現行雙證查核身分認證要求。何吉森表示,這部分是放在法規命令裡面,非納入電信管理法,還不到執行層面。
另外,針對防媒體壟斷議題,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彭心儀表示,應該回歸本質討論,務必先能明確界定市場,且反媒體壟斷不應被視為宗教信仰,「均弱」不等於「多元」,NCC制定出多重目標政策法規,應注意不同發展目標之價值相互衝突等問題。
針對防止媒體壟斷是否需制定專法,以及是否會產生法規疊床架屋的情形。彭心儀認為,平衡產業發展與反壟斷考量,是主管機關需慎重面對的課題。
NCC委員陳耀祥表示,反媒體壟斷的部分可能朝結構管制處理,行為管制盡量放在「廣電三法」處理,內部仍在討論中,目前還有很多變數。他坦言,交易案因一張股票問題,確實是很頭痛的問題,至於外界關心的議題,除新法案外,還有修法的部分,都會納入各界意見,但NCC只是執法機關,立法最後長怎樣決定權仍在立法院。
此外,台大電信工程所蔡志宏教授針對智慧城市創新應用對匯流法規衝擊提出提醒。何吉森表示,匯流法將檢視這個部分,未來以需求導向立法,考慮以授權等方式進行,讓管制保有彈性。至於網路監理沒有罰則的部分,採取網路自理,主要讓產業與政府主管單位以共識方式監管,大家協力。
另外,五大電信業者也針對5G發展發表看法,台灣大哥大副總經理郭宇泰表示,5G技術與標準逐漸成熟,問題是產業與應用以及商業模式都不夠明確,有待開發。遠傳電信網路暨技術事業執行副總饒仲華也認為,5G技術開發沒問題,重點是商業模式。
台灣經濟研究所研究四所所長劉柏立表示,NCC已在電信管理法,針對頻譜政策做努力,
他呼籲未來因應5G時代到來,NCC能在5G頻譜制度上更有彈性。
NCC副主委翁伯宗也說,5G基礎寬頻建設太大,業者對投資會猶豫,如頻譜價格相當高等,NCC都要去做鬆綁。
文章轉載自匯流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