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有容 / 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預告,根據現今廣播收聽習慣,將「無線廣播」和「無線電視」、「衛星廣播電視」的酒類廣告指定播送時段調為一致,為每日21時至翌日6時止。
NCC表示,依照菸酒管理法第37條第1項第3款,有關酒類廣告不得有:「以兒童、少年為對象,或妨害兒童、少年、孕婦身心健康。」的情形,其立法理由是為加強對兒童、少年的權益保障及考量兒少的身心發展,並且「無線廣播」、「無線電視」及「衛星廣播電視」各有酒類廣告指定播送時段的限制。
NCC副主委翁柏宗說明,現行酒類廣告的時段限制,「無線廣播」為2月、7月、8月寒暑假期間的每日21時30分至翌日6時、其餘月份為每日9時至17時;而「無線電視」及「衛星廣播電視」則是不分月份,每日21時至翌日6時止。
翁柏宗表示,過去新聞局訂定的廣播酒類廣告時段限制,是考量到學生族群的收聽習慣,不過現在的收聽行為已經有所改變。
NCC參考目前民眾收視聽行為,以及電視的酒類廣告時段是大眾可接受的,因此決議微調廣播播送酒類廣告時間,使3種媒體類型可齊一規管,將「無線廣播」、「無線電視」及「衛星廣播電視」的酒類廣告播放時段齊一為每日21時至翌日6時止,希望藉此兼顧兒少權益與產業發展。
NCC指出,原本廣播媒體酒類廣告播放時段規定,是基於寒暑假期間,學生族群收聽廣播的時間和平日不同而訂,但考量到現今廣電產業發展狀況,以及參考民眾收視聽行為調查結果,事實上已經沒有必要特別區分,因此決定將3種媒體類型的酒類廣告播放時段拉齊。
翁柏宗表示,將於近日進行預告,因修改廣播媒體的酒類廣告播放時段,可能會對廣播媒體有所限縮,將在兩個月之內吸收各界意見,再於會議中討論最終結果。預計在今年上半年會走完流程,並實施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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