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匯流新聞

在傳播領域,政府的角色一直動見觀瞻。最為人所熟知的,就是媒體為監督行政、立法、司法的第四權。為確保人民知之權力,言論與出版等自由被賦予憲法層次的保護,如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以及我國憲法第十一條,而憲法的保障又成為政府「高度管制」意見市場的尚方...
資策會科法所所長詹婷怡被提名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對於審議媒體併購案,詹婷怡表示,需符合國家安全、言論自由、文化多樣性3大原則。
針對反媒體壟斷,國內學者一致指出現行系統兼營頻道代理,少數人掌控頻道上下架,是關鍵問題所在。若能廢掉這個世界獨有的制度,台灣電視問題就解決一半。
試想一下,如果有個人在廣電三法三讀通過,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時是立委。廣電三法要求黨職公職人員不得投資媒體,這個人卻在短暫離開公職後,新職位的財產申報資料上赫然發現他持有媒體投資,這個人是不是有違法的重大嫌疑?而假設這個人真有違法,他適合當...
準政委施俊吉日前接受採訪時表示,擔憂媒體壟斷等議題,將擋下中嘉案。對此,遠傳總經理李彬昨(19)日表示,遠傳沒有媒體壟斷的問題,參與中嘉案策略合作,真的是為了數位匯流。
民進黨版「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出爐,內容包含嚴禁金融保險業者與媒體「跨業經營」,必要時,作為法規主管機關的國家通傳會(NCC),可要求限期改善。草案總說明洋洋灑灑將近年台灣媒體一再面臨財團壟斷危機的歷史完整回顧,呼籲國人警惕。
內定政務委員施俊吉日前表示,520後會立即處理中嘉案,新政府將依法行政,說服全國人民與買賣方,為什麼這場交易會被擋下來。民進黨今天將定稿「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徹底斷絕有人再拿有線電視當作金錢炒作工具。
第八屆立法院最後一會期,NCC敲鑼打鼓的宣稱「廣電三法三讀通過」,當時NCC對外表示,廣電三法三讀通過,「對促進數位匯流、強化市場競爭秩序、確保消費者收視選擇權等,有立竿見影的功效」,「廣電三法修法完成」,也成為石世豪擔任主委的重大政績。
行政院今天表示,匯流五法線上諮詢第1至4場會議,分別定於4月6日、7日、11日及12日晚間7時舉行,將邀集相關部會共同進行討論,並回應各界意見。
隨著廣電三法修法通過,購物頻道也須申請衛星廣播執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表示,業者依法最晚要在7月8日前提出申設,NCC已擬定相關審查草案,預計近期會對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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