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匯流新聞

全國數位副董事長雷倩指出,2005年10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會)成立,原先目的在因應數位匯流時代,弭平網際網路、通訊與媒體之間法規與管制的落差,建立單一市場的合理競爭環境,促進通訊傳播發展。可惜通傳會本身成為政治干預的對象,甫成立即陷入釋憲...
行政院長張善政下周總辭,行政院今(5)日通過「數位匯流五法」,交出最後一張政績成績單。張善政指出,該5法是劃時代的案子,我國電子通訊環境的現有法規與產業實質發展已脫節太久,而匯流5法是非常前瞻的法規,可因應未來網路與電子通訊發展趨勢,因此,今日該...
行政院預計於5月12日總辭,今天是總辭前最後一次院會。行政院長張善政將繳出任內最後一張成績單,預計拍板通過「數位匯流五法」草案過關,打破廣電三法時代,明定黨政軍投資媒體規範回歸《政黨法》、《預算法》處理,並規定無線廣播事業播送本國自製節目不得少於...
行政院長張善政下周總辭,明天行政院會將通過「數位匯流五法」,交出最後一張政績成績單。匯流五法將以水平管理,取代目前對電信、通訊、傳播採取的行業分立管制;但五法並未處理「黨政軍條款」,未來將回歸政黨法和相關政府投資法律規範。
在傳播領域,政府的角色一直動見觀瞻。最為人所熟知的,就是媒體為監督行政、立法、司法的第四權。為確保人民知之權力,言論與出版等自由被賦予憲法層次的保護,如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以及我國憲法第十一條,而憲法的保障又成為政府「高度管制」意見市場的尚方...
資策會科法所所長詹婷怡被提名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對於審議媒體併購案,詹婷怡表示,需符合國家安全、言論自由、文化多樣性3大原則。
試想一下,如果有個人在廣電三法三讀通過,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時是立委。廣電三法要求黨職公職人員不得投資媒體,這個人卻在短暫離開公職後,新職位的財產申報資料上赫然發現他持有媒體投資,這個人是不是有違法的重大嫌疑?而假設這個人真有違法,他適合當...
第八屆立法院最後一會期,NCC敲鑼打鼓的宣稱「廣電三法三讀通過」,當時NCC對外表示,廣電三法三讀通過,「對促進數位匯流、強化市場競爭秩序、確保消費者收視選擇權等,有立竿見影的功效」,「廣電三法修法完成」,也成為石世豪擔任主委的重大政績。
行政院今天表示,匯流五法線上諮詢第1至4場會議,分別定於4月6日、7日、11日及12日晚間7時舉行,將邀集相關部會共同進行討論,並回應各界意見。
隨著廣電三法修法通過,購物頻道也須申請衛星廣播執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表示,業者依法最晚要在7月8日前提出申設,NCC已擬定相關審查草案,預計近期會對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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