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匯流政策與民眾生活的對話

數位匯流政策與民眾生活的對話2014/07/11

數位匯流政策與民眾生活的對話
作者:陳清河(世新大學新聞傳播學院院長)
日期:103-07-11

匯流政策首重更貼近民眾生活的期待 

世新大學新聞傳播學院院長陳清河

臺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於2014年1月24日公布2013下半年數位匯流大調查結果,調查顯示「數位匯流」一詞仍有8成的臺灣民眾表示沒聽過,過去幾年來,政府各相關專責機關,如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數位匯流專案辦公室、交通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經濟部工業局,乃至文化部等單位,皆大力推動的數位匯流、電子商務及科技產業發展政策。然而,該調查中卻有84%民眾沒有聽過,且跟2013年7月的調查比例相近,這一則新聞,確實帶來許多可省思之處。雖然,如此專業議題不要說是一般民眾,就連傳播系所的師生,也都僅止於知曉,但是否完全理解,確實仍有一段距離。

融入智慧優質數位供需的匯流思維
但是,只要套用聯合報董事長王文杉先生的解釋,數位匯流並非如此難懂,所謂的數位匯流,就是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用任何載具,都能在同一載具上同時提供影音、圖片、文字、搜尋、互動的精準服務All Content~ All Screen~ Going Social)因此,適應這個媒體新時代,媒體必須轉變,從資訊守門人、問題觀察者、議題領航員,要進一步變成改變行動家;不過,王董事長強調,這些都要從「人與內外在機制」做起。因為,媒體的經營面向將有所驟變,所有業者必須面對商用電話未來將漸漸轉成透過網路傳輸 (VOIP, 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 的通話服務方式;住家式的傳統線路電話使用將逐漸被各種無線傳輸工具取代;3G、4G 的普及加快智慧型手機、平板的資料傳輸、線上電影播放、視訊品質、遊戲所需流量,視聽享受不再侷限在某個特定地方;電信業者因著透過網路傳輸的各種通訊APP與娛樂媒體內容(OTT, Over-the-top content)的比重逐漸增加,市場上針對服務不久將會有一波另激烈的競爭。

追求共創寬頻與匯流的媒體綜效情境
隨著數位匯流與通路皆寬頻化時代的來臨,使用網路的人口越來越多,促進使用者可以透過網路來做更多互動交流。藉由網路提供圖文、影像資訊,透過「社群網站」運用優勢,閱聽人將最新鮮的訊息,分享給任意的人,除了可以直接與做交流互動,也能促進網友關注到最新資訊。因此,近幾年便有社群網路服務,簡稱「社群網站」(SNSs , Social network sites),使用者可以與任何人討論、通信、影音與檔案分享、部落格等。正因上述情境皆逐漸到位,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編者按:現任科技部部長)便提出,新媒體經營的規模與邏輯會呈現一個倒金字塔的概念,如基礎網路層僅會有少數幾家,畢竟未來匯流後的新媒體,在基礎建設上將屬於一種高資本投資,耗費的成本高;相對地,越往上層公司規模會越小,但只有仰賴多元化整合與更積極投入營銷,才能使整體大環境更有創意、更加靈活;當然,政府在扮演主導匯流趨勢的政策工具與法律工具,皆要有不同於過去的思維。

法規鬆綁與創意行銷是營造新互動消費的要件
張政委針對政府主導之匯流方案就認為,法規鬆綁與創意行銷皆應列為重點。未來匯流大法應該跳脫純管制的思維,法規面向宜採用鼓勵及輔導產業的機制並行,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也能夠扮演扶植產業的角色,同時擁有棒子(監管)與胡蘿蔔(輔導),匯流大法未來將以水平管制取代垂直管制。單就以有線電視為例,服務模式對於消費者而言相當重要,有線電視受限於過去成長的歷史,線路品質的穩定性還有待改進,但線路屬於工程性問題,可以改進,創意行銷卻是有賴管理者與經營者共同自我顛覆。因為,匯流時代的服務模式非侷限於內容,運用平板與手機當作遙控面板操控的模式,給予消費者一種互動式的感受,從中可以延伸出更具創意的東西;簡單的法則是「消費者為何要了解數位匯流?」仍有賴「消費者如何要在這個時間點,能在數位匯流政策或營運機制中使生活情境明顯受益」,這些意義及內容是現在任何一個國家皆需要考量的議題。因為各類媒體、電信或網路都是一個生活服務產業,如何讓觀眾與科技工具或介面產生互動與交流,才是跟上產業發展最重要的基礎。

解構二元與創造分層匯流為世界潮流
2013年10月28日,一場由世新大學主辦的「兩岸新興傳播媒體發展趨勢與影響」研討會中,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副執行秘書黃彥男曾提出,技術的進步逐漸影響到媒體,比如說平板電腦取代了電視,讓大家更加注重新興通訊與法規的修法,不僅整備高速寬頻網路、建構新興視訊服務、匯流法規調整、加速電視數位化進程等,都是希望國內數位匯流環境,能快速跟上新興媒體的到來而更趨成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彭心儀也提到,臺灣正處於數位匯流立法的關鍵時刻,看到不同國家不同數位匯流思維,分為高度、中度、及低度匯流思維來分析,但發現各國仍以「舊」技術為基礎所區分的管制手段,使二元思考仍存在在各個國家裡,必須使通訊傳播的二元思維打掉,才能讓數位匯流的思維更佳的進步。

匯流服務與分流消費將是不變法則
總括地說,在數位匯流、通訊以及寬頻網路環境漸趨成熟的多重因素影響下,提供影音娛樂服務不再是廣電業者的專利,而提供寬頻接取服務也不再是電信業者不可分享之業務。結合語音、資料、視訊以及行動的四合一(Quad Play)服務應用趨勢,電信營運商與廣電業者在傳播科技日益進展之下,不僅帶來了多元化的服務形態與相關硬體設備,也使得電子媒體產業的上下游關係更形複雜多變。然而,正因為數位匯流下新媒體的快速發展,已經改變了原本電子媒體產業的營運生態與消費者的消費模式,業者們亟思新的營運方式和獲利模式,以掌握並帶動廣告主與消費者的新動向;進一步而言,希望藉由各式新媒體平臺的發展與服務,積極開發各種衍生商品、創造各種分流之營收,以及活絡原創內容輸出交易等策略,為臺灣新媒體產業開創新的營運契機與獲利模式。

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15.aspx?n=22DE2FC89D3EE7DA&s=472E6A496F33C47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