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匯流五法 張揆最後一張成績單

數位匯流五法 張揆最後一張成績單2016/05/05

2016-05-04 聯合晚報 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張善政下周總辭,明天行政院會將通過「數位匯流五法」,交出最後一張政績成績單。匯流五法將以水平管理,取代目前對電信、通訊、傳播採取的行業分立管制;但五法並未處理「黨政軍條款」,未來將回歸政黨法和相關政府投資法律規範。

NCC引用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最新調查指出,全台無線寬頻普及率為78.2%、上網人口數為1764萬人、4G用戶去年底破千萬,通訊傳播法規必須從分流到匯流。

行政院會明天通過匯流五法將送立法院審議,包括規範底層基礎工程建設的「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牽涉中層平台業者的「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事業管理條例」、「有線多頻道平台服務管理條例」、「電信事業法」;以及關乎上層內容業者的「電子通訊傳播法」。

匯流五法將取代現行廣電三法,行政院希望黨政軍條款就源管理,回歸政黨法及預算法等規範;經濟部投審會將審議陸資和外資身分,不在五法特別規範。政委蔡玉玲說,國發基金該不該投資媒體,應該回到投資法規;政黨應自律,回歸政黨法規範,「五法是產業法,不應在法條做硬性規定」。

NCC主委石世豪說,現在全民過網路都是電商、都是發行者,這套修法精神是讓沒有掌握稀有資源者,可在虛擬世界達到最大自由化,「不會巨人還在穿小鞋」;基礎設施則做一定程度的管理,就像九份如果都是遊覽車就會塞住,基礎資源必須維持有效、最低下限的管理。

蔡玉玲說,五法拉高到政院層級,短期應組成跨部會小組,中長期成立匯流專責部會,才能做政策推動。

五法基本精神是,底層的基礎建設因關乎國家安全,需要嚴管;但數位匯流程度愈高的內容業者,政府會逐漸去管制化,同時還會祭出誘因,鼓勵發展。未來匯流五法將讓現有的電信或廣播電視業者,可以跨網、跨業或跨境經營,例如有線電視業者可與電信網路融合,透過寬頻提供用戶多元服務。

為了協助有線電視業者加快數位匯流,以便日後可與跨業後的電信業者競爭,政府過往採取不分大小、齊一管制的思維,未來改採「抓大放小、重點監理」,也可針對對市場有影響力的電信事業,採取不對稱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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