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2016年05月05日 唐筱恬、呂雪彗/台北報導
行政院預計於5月12日總辭,今天是總辭前最後一次院會。行政院長張善政將繳出任內最後一張成績單,預計拍板通過「數位匯流五法」草案過關,打破廣電三法時代,明定黨政軍投資媒體規範回歸《政黨法》、《預算法》處理,並規定無線廣播事業播送本國自製節目不得少於70%,以保護本土內容產業。
隨著數位時代來臨,現行「廣電三法」已不符合潮流所需。行政院耗時1年,推出「匯流五法」,分為管理最底層基礎建設的《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規範營運管理層的《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事業管理條例》、《有線多頻道平台服務管理條例》、《電信事業法》;管理內容的《電子通訊傳播法》。
負責法案的政務委員蔡玉玲表示,網路與人人生活有關,不只影音,全世界已有30億人口上網,表示全球有30億人口與網路連結,此匯流五法是產業界認可版本,逐字逐條溝通,期待改變,趕快立法,不能再用政治理由拖延。
通傳會(NCC)主委石世豪也說,「everything and everyone is connected」,匯流五法是虛擬世界重大工程。匯流五法精神是讓沒有掌握稀有資源者,可在虛擬世界達到最大自由化,法案將打通匯流任督二脈,「不會有巨人還在穿小鞋」的問題。
而備受爭議的「黨政軍條款」未在匯流五法裡,黨政軍投資媒體採「就源管理」,回歸《政黨法》、《預算法》處理。蔡玉玲表示,政黨到底哪些事可做,應由政黨自律,回歸《政黨法》去規範;政府該不該投資媒體?也應回歸預算審查,例如國發基金可否投資媒體就回歸預算處理,立法院也會審查。
蔡玉玲強調,匯流五法就是產業法,「乾乾淨淨處理產業」,不應在法條裡硬性規定。
匯流五法為了保護內容產業,也祭出相關法規。蔡玉玲表示,文化部在討論法案時,不斷提出要保護本國文化,經過討論後在《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事業管理條例》草案裡,要求本國製節目要達到70%,主要時段也要50%本國節目,而無線商業台的本國自製節目率也要達70%,但只限一台。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505000486-260102